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演员张博涉嫌容留王学兵等吸毒 被北京检方公诉

www.ijjnews.com   腾讯网  2015-07-08 08:25
  

  张博(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7月7日电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被告人张博(张林)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3月9日,演员张博因在其家中吸食毒品,被匿名举报后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张博主动承认了其曾在家中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经审查,张博于2010年至2015年间,在其朝阳区暂住地分别多次容留其朋友演员王学兵、摄像师杨某、影视器材经营者赵某吸食甲基苯丙胺等毒品。

  检察官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吸毒行为一般通过治安处罚的方式来处理,但是容留他人吸毒两次以上或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就涉嫌犯罪。

标签:
稿源: 腾讯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