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逾期一个月未检车辆将锁定并处罚?谣言!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7-07 10:48
  

  晋江新闻网7月7日讯(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蔡双南)近日,网上传播着一则关于“车管所对逾期一个月未检车辆进行锁定并予以处罚”的信息。该信息称:到达验车日期未检验的车辆,一个月内还未通过验车,车管所将做锁定处理,被锁定之后再解锁,将接受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此,晋江交警表示,这是谣言,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晋江交警表示,车辆要如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防止“病车”上路。交警路面执勤时,若发现逾期未检车辆上路行驶,将扣留车辆,并罚款20元、记3分。对于逾期未检的车辆,交警一般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寄催检通知书等方式,提醒催促车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可享受免检,车主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可携带身份证、行驶证、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到车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警方在此提醒网民,要对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制造、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警方将依法进行追责。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