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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17岁少女KTV工作遭顾客强行灌酒带走开房强奸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07-03 09:08
  

  17岁少女小徐(化名)在漳州芗城一家KTV工作,去年5月30日,她被顾客灌醉,并以送她回家为由带走开房,最后被强行奸污。前天,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叶某构成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5月30日晚,叶某和朋友相约到芗城区一家KTV唱歌,其间请来该KTV工作人员小徐陪伴喝酒,至凌晨3时许,小徐喝醉神志恍惚,叶某见状,便以护送其回家为由,带着小徐打车来到芗城丹霞路附近一商务酒店开房。小徐被叶某扶到床上时,肢体软弱无力,可神志尚且清醒,便要求叶某离开,不料遭到拒绝,叶某强行脱光小徐的衣物,遭到小徐竭力反抗,无奈酒醉状态无力推开叶某,被其奸污。

  其间,叶某使用了酒店内提供的避孕套,并在实施强奸后留宿至当天早上7点左右才离开。清醒过来的小徐,气愤不过,随即到酒店服务台查询叶某登记的开房信息,并向警方报案。

  当日,警方在宾馆房间的垃圾桶内提取到了叶某丢弃的安全套,经检测,安全套内侧上斑迹含有叶某的DNA成分。经查,叶某曾因诈骗罪于2011年被判刑4年,2013年8月刑满释放,此次涉强奸案属累犯。

标签:强奸|灌醉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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