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安海镇四举措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7-01 15:25
  

  晋江新闻网7月1日讯(记者_周冬 通讯员_林珍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发布的《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安海镇采取四项措施,提高育龄群众对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内容的知晓率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加大生育政策宣传力度。在村(社区)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通过发送短信、建立微信平台、入户随访、发放宣传资料和广播、报纸等方式宣传生育政策和实施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再生育审批权限,引导广大育龄群众了解新计生制度。

  加强业务水平培训。增强卫生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办证流程等进行详细培训,让办证人员熟悉生育服务证办理的新规定、新流程,提前进入角色,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坚持依法行政。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规范办理程序,文明执法,公正办理,对以虚假信息获得再生育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如果是已生育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同时,加强办证单位和办证人员的管理,对在办证过程中不依法行政、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度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以便民服务中心为窗口,与公安、卫生、综治、劳动就业等多部门联合办公,为育龄群众办理证件、落户就业、疾病防治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执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度、委托代办等便民措施,实施动态监测、日常统计、信息交换工作,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