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性侵妻子者被判无期”男子:因穷放弃上诉
逃亡
大山里带着两个娃东躲西藏
有一年过年,她身上只有5块钱,两个孩子哭着喊饿,她只得下山去买了两包方便面给孩子吃,她和丈夫饿着肚子熬到新年。
罗梅回忆,她和丈夫逃走时,慌乱中没有带任何东西,身上仅有300块钱。
罗梅记得那晚天气寒冷,借着微弱的月光,他们逃到了山里。
罗梅并不了解确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她只记得,逃亡的日子,就是从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靠给人种蔬菜打工讨口饭吃。
大多数时候,他们住在用塑料布临时搭的棚子里,一个月下一次山,买生活必需品。“听到警车响,就以为是来抓我们的,怕得要死。”
罗梅说,逃亡中,她常常想家中的两个女儿。她离家时,大女儿6岁,二女儿3岁。
在逃亡的第二年,三女儿娜娜出生在蔬菜棚子里。不敢去医院,也没有钱去医院,罗梅自己用剪刀剪断脐带。逃亡的第三年,最小的儿子东东也是如此出生在蔬菜棚里。
罗梅记得,有一年过年,她身上只有5块钱,两个孩子哭着喊饿,她只得下山去买了两包方便面给孩子吃,她和丈夫饿着肚子熬到新年。
生活的困顿对罗梅来说还不是最苦的,那晚的事情后,田仁信总是沉默着,很少和她讲话。有时候田仁信一个人喝闷酒,喝着喝着他会怪罗梅:“都是因为你,发生了那种事,有家回不得。”罗梅哭着说:“我是受害者,我也不想。”夫妻俩便沉默不再说话。
罗梅说,这样的日子过麻木了,有时候她会想,还不如被抓住了,逃亡的生活就可以结束了。
2014年,娜娜6岁,东东5岁了,姐弟俩没有其他同伴,没有读书,两个人在山里玩泥巴,捉小昆虫,像野孩子一样生活。
有一天,田仁信主动说,“为了孩子能读书,我们回家吧。”罗梅默默收拾蛇皮袋,8年逃亡生活结束了。
审判:
被判无期徒刑放弃上诉
“没有钱请律师,没有钱赔偿,别人告诉我,没有钱上诉结果是徒劳的。我们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田仁美记得弟弟一家突然返家的日子,去年正月里,田仁信夫妻带着两个孩子,四个人穿着破烂的衣服,提着一个蛇皮袋,像乞丐一样出现在他家门前。田仁信原来住的房子已经倒塌废弃,夫妻俩留在家里的两个女儿已经不记得父母的样子,躲在奶奶身后。
田仁美找了弟弟8年。2006年,浙江来的警察找到他家,告诉他,田仁信杀人潜逃了。田仁美说,他不敢相信,温顺的弟弟会杀人。他去温州找过田仁信几次,并托外出打工的老乡打听田仁信的下落,均没有线索。
新塘村主任田玉高告诉记者,村里人听到田仁信杀人的消息,都很吃惊,在他们眼里,田仁信老实木讷,村里老人叫他“三乖”,他在家中排行第三,性格很温顺。
田仁信回家的第一天晚上,田仁美和他谈了一通宵。田仁美劝弟弟投案自首,田仁美告诉记者:“他告诉我,他是目睹老婆被强奸,在气头上,失去理智,用刀砍了对方,只是下意识的动作,也不知道砍了多少刀,也没想到会砍死。逃亡这些年,日子过得很不踏实,也照顾不好孩子,为了孩子能有稳定生活,他愿意自首。”
回家第二天,2014年2月20日,田仁美带着田仁信来到德江县泉口镇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时接待他们的民警鲁九鸿回忆:“他(田仁信)看起来很疲惫,逃亡的日子把他折磨得筋疲力尽,他很平静地承认自己杀了人。”鲁九鸿告诉记者,此前派出所民警多次到新塘村田家走访,劝家属联系田仁信自首。“据我们了解,田仁信是个本分的农民,在2006年出去打工前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和村里人发生过争吵。”
2014年6月,田仁信被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田仁美告诉记者,由于没有钱请律师,温州市中院为田仁信指定了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国所为辩护律师。开庭前,法官和律师找田仁美谈过话,“他们问我家里是否能拿出钱来,如果给被害人家属赔偿10-15万,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尽量判刑判得轻一点。”
田仁信家无分文,整个田姓大家族也凑不齐10万元,田仁美想过贷款救弟弟,但没有资产,贷不到款,最终没能给被害人家属民事赔偿。
2014年6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仁信无期徒刑。
“这个结果超出我们意料。”田仁美说,大家都没有料到会判无期徒刑。“对方有强奸犯罪在先,我弟弟是正当防卫,而且也有自首情节。”但是田家最后放弃上诉,“没有钱请律师,没有钱赔偿,别人告诉我,没有钱上诉结果是徒劳的。我们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事后,温州中院在对田仁信案情的公开说明中提到了这一点,“未做任何民事赔偿”,这也是对田仁信没有予以更大幅度从轻处罚的一个因素。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判例中,被告人如果对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属于酌定从轻情节,法院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田仁美至今还为此自责,“如果有10万元,弟弟也许就不会是无期徒刑。”他长叹一口气:“家里实在穷,老人和孩子都要养,十万元是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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