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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线卖男婴 女子收了500元好处费获刑两年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6-24 09:09
  

  晋江新闻网6月24日讯(记者_胡志法)介绍他人买来一个男婴,并收了500元好处费,中年妇女尤某怎么也没想到,她的这一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近日,她一审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不可思议的是,这男婴竟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以45000元的价格卖掉,并许诺“永不相认”。

  王某和黄某结婚多年,但一直不能生育孩子。后来,王某的岳母听到尤某介绍,磁灶某村一对外来工夫妇生下一男婴(当时还没满月),打算卖掉。在尤某的牵线下,王某夫妇与男婴的父母见面。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王某夫妇以45000元价格买下男婴。双方约定孩子长大后不认亲。当时,王某夫妇给了尤某500元红包作为介绍的好处费。

  2014年6月21日,尤某涉嫌犯拐卖儿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晋江法院审理认为,尤某对涉案外地夫妇及王某夫妇买卖儿童的意图是明知的,她在买卖双方之间介绍促成交易,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于是做出上述判决。

  据悉,卖男婴的夫妇以及买男婴的王某夫妇已另案处理。

  

标签:牵线|拐卖儿童|买卖儿童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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