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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世茂御龙湾被指涉嫌虚假宣传:公园变别墅

www.ijjnews.com    央广网 2015-06-09 16:29
  

  业主:我这个是2期9栋,楼中楼,我的合同上面你可以注意看一下,合同上面有结构介绍,我们有三个阳台,去年12月30号通知交房,一个阳台都没有,甚至、他们自己的图纸也带过来,到世贸去看了以后,结构图跟那个现场交房的完全不一样,现在结构全部改变了。我们问住建局,说结构改变了我们能不能退房,他说这个不可以,可以叫世贸给你改回来。还有业主去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说买了房子,以后小孩子读书方便。现在第四试验小学现在只是排位,每年名额50个。我们整个世贸御龙湾晋江这边有差不多6000户左右,还有公共走廊,我们一层十户,只要下雨天你从那过就会被淋雨,我问世贸他们的总监还有经理,他说他们会多备一些雨伞给我们。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高速隔音,我们靠高速路,买房的时候他们承诺是会做隔音带,去年我们维权,市政府牵头了,说世贸出钱做隔音带也答应了,到现在目前也没有消息。

  花更高价格购买精装房的业主,验房时,发现装修质量也存在不少问题。

  业主:这个是里面是最贵的,买的时候跟我们说这个位置非常好,前面一个湖,旁边还有一个70亩的公园。当时它们建了一个很漂亮的公园,公园里面还有小高尔夫球场,等我们买了房子一年以后它们就都挖掉了,又建了好多别墅,我们就觉得被欺骗了。房子里面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它把客厅建的很大,原来跟我们说是4房,一个小书房,当它们装修完了就只有三个房间,然后又给我们一个单独的饭厅,卧室特别小。房子我们去看了,地面都漏水,一下雨墙纸就起裂、破损发霉,卧室的地板非常差,装修完了一踩就陷下去,拱起来,改了两次,每次都过不了一个月又开始拱起来。

  因此,大部分业主都拒绝收房。但是他们说,开发商对此不以为然,因为合同中提到,广告、样板房、宣传资料、模型、展示板、楼书、沙盘、任何口头介绍、解释及其他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房人不得已宣传资料内容为由追究卖方责任。业主们认为,这是一条霸王条款。

  业主:开发商因为我们补充协议里面有一条霸王条款,它协议是这样写的,只能以它实际交房为主,所有的宣传、广告、样品房还有口头承诺,反正所有的东西都没有正式合同的全部不算,以实际交房为主。

  有部分业主去年年底就已经向法院起诉退房或是要求赔偿,但是到目前为止,法院还没有给出判决结果。

  业主:有一部分业主还在晋江本地的法院起诉了,但是现在判决书还没有下来。现在世贸也是一种态度,就是说你爱交不交不交拉倒,反正他们也不做任何的整改。就觉得投诉无门,开发商到现在对我们的状况压根不理。我们现在都想退房,感觉这是一个欺诈的行为。

  还有部分业主没有起诉,也没有收房,他们认为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理应退房或补偿差价。记者昨天联系到晋江世茂御龙湾的项目经理兰女士。兰女士回复,不方便接受采访,稍后会请相关负责人回复电话或回复邮件。但到节目开始前,也没有接收到任何回复。

  晋江世茂御龙湾业主维权焦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点,业主们认为晋江世茂御龙湾涉嫌虚假宣传,不止是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还包括样板房、模型、展示板、楼书、沙盘、还有销售的口头介绍。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晋江世茂御龙湾的广告宣传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使消费者对商品房的真实信息的了解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有误导消费的嫌疑。

  而对于开发商在协议中提到的,广告样板房、宣传资料、模型展示板、楼书、沙盘、任何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解释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邱宝昌认为,这是一个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以及消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认为业主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开发商的做法也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和9月1号要实施的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业主们想要退房或让开发商补偿差价,因为靠近公园的楼盘价格比普通楼盘的价格高出很多。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业主们的要求是否可以被支持?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表示,业主要求被支持的前提就是要认定之前所说的如景观园林、高尔夫球场等设施,都属于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能够认定,开发商没有做到相应的内容,它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这个违约责任可以根据业主的要求,考虑退房或者补偿差价。换句话说,就是需要法院来确认当初开发商所进行的所有宣传,都应该视为合同要约一部分。

  邱宝昌律师也表示,消费者也要向相关部门、受理单位举证,证明开发企业在预销售或者宣传当中,确实做出了上述的允诺。如果受理机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能够确认这些宣传是明确、具体的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和价位,它就可以认定为合同的一个部分。如果原来确实在规划设计当中有,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没有实现,这可能是一种违约的问题。而如果原来根本就不存在,开发商为了让消费者去选择它所开发的房屋、销售更高的价格,去虚构规划建设当中的这些所谓的设施,那可能就构成了一种欺诈。

  现在还存在房屋结构和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还有业主们认为过道存在设计问题,下雨时过道会进水,积水后难排除,还有房屋附近建有变电厂,但开发商销售时,隐瞒实情,还有精装修房存在装修质量等问题,现在大部分业主都拒绝收房,开发商是否该为延期交房而支付违约金?邱宝昌认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原来的规划去建造房屋,去交付,如果它没有按照原有的规划,消费者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也可以要求它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裘叶律师也提醒业主,不是所有的业主拒绝收房都是视为开发商违约的。合同当中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开发商不符合交付标准,那它肯定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另外一种情况,至于房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可能会在实践过程中引发一些争议,除非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重大瑕疵或显著瑕疵的,导致买房人没有办法正常使用,是属于合理的拒绝收房。还有一部分拒绝收房,不一定会导致开发商违约。

  现在,已经有一部分业主拒绝收房,有一部分业主上诉到了法院,但是还没有宣判结果。问题是,业主们接下应该怎么做?邱宝昌认为,开发企业应该根据自己情况主动和业主去协商,当然业主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不是所有打着“公园地产”概念的项目都是真的公园地产,或者说你买到的不一定是靠近公园的房子,购买前需要分辩真伪,两位购房者在买这类房子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辨别真伪?裘叶律师认为,在做出购房决定之前,要充分考察楼盘项目的所有资料,包括它的楼型等所有的资料,看清楚这个房屋项目的性质,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尽量把开发商的一些口头承诺放在合同当中,对于消费者自己的权益保护会有更充分的准备。

标签:别墅|福建|楼盘
稿源: 央广网  编辑: 郭婧婧郭婧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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