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喜欢吃鸡腿又不舍得花钱买 这个吃货偷鸡腿被拘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6-09 08:32
  

  晋江新闻网6月9日讯(记者_朱艳 通讯员_陈维维 朱培达)嘴馋又不舍得花钱,女子偷走超市4袋鸡腿,换来了两天拘留。

  7日晚10时许,晋江市磁灶镇镇区某超市老板张某在清点货物时发现,货架上的袋装鸡腿少了4袋。随后,张某调取了超市内的监控录像,发现一女子当晚8时许在该货架徘徊,并将货架上的4袋鸡腿装入随身携带的包中。

  通过监控录像,民警锁定嫌疑人吴某,并在周边路段发现该女子,将其拦下调查。

  经调查,吴某来自江西,今年45岁,她如实交代了偷盗鸡腿的事实。

  吴某称,自己很喜欢吃鸡腿,但鸡腿很贵,她不舍得花钱买,于是想到了偷。

  目前,吴某因盗窃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两日。

  

标签:盗窃|吃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