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男子醉卧路中遭小车碾亡 交警:双方负同等责任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5-05-30 11:12
  

闽南网5月30日讯 “再等等,马上就到家了。”打完这通电话,池某的生命就定格了。不胜酒力的他,酣睡在回家途中,不幸被一辆小车碾压身亡。近日,德化法院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民事判决:肇事车主郑某,应赔偿池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51万余元。

池某是三明人,事发前在德化城关打工。去年11月10日晚7点多,池某去朋友家吃饭喝酒。次日0时40分许,池某酒后骑摩托车,行驶在三班镇往德化城关的途中,因酒劲上涌,在一个红绿灯路口不远处摔倒后,就睡在马路中间。

此时,永春人郑某开车载着朋友,要到德化城关吃夜宵,由于路灯稀疏,又赶上下坡,他们根本没注意到,有人睡在马路中间。

“只是感觉车子突然震了一下,我们停下来,才看见是个人。”郑某吓出一身冷汗。经交警认定,池某血液里酒精含量达163.67mg/100mL,属醉驾,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事故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而郑某未集中精力观察路面情况,对事故负同等责任。(海都记者 韩影 通讯员 郑聪养)

标签: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