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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小车高速上狂飙被扣36分 创厦门高速交警处罚纪录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5-05-29 08:37
  

  一辆小车三项并罚,被记36分,成为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近三年违法行为查纠中记分最高纪录。前日下午,这件事就发生在厦沙高速凤南服务区附近。目前,驾驶员杨某将面临罚款3700元、记36分的处罚。

  5月27日15时07分,民警在检查点收到支队指挥中心信息称:一辆无牌轿车以146km/h的超高速向厦沙高速凤南服务区飞快行驶。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

  经检查发现,驾驶员杨某驾驶的车没有挂车牌,出示的临时号牌也是其他车辆的,加上之前的超速违法行为,杨某共存在“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等3项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3700元、记36分的处罚,成了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近三年违法行为查纠中记分最高纪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杨某将被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也就是说,杨某不仅要面临被吊销驾驶证的可能,还要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还得到高速交警支队作进一步的处理,才能将36分销掉。

  民警透露,查处现场,杨某没有反抗,对处罚也很配合。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余剑平)

标签:无牌小车|扣分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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