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全面铺开年报公示制度 未完成公示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晋江新闻网5月26日讯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晋江今年针对市场主体全面铺开年报公示制度。凡2015年之前在晋江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月30日前都可以登录相关公示平台进行申报,7月份“关门”后不仅“谢客”,未完成公示的还将被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晋江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通过互联网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据统计,晋江要参加本次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约有8万家。”据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开始,晋江将年检制度改成年报公示制度,去年还只是针对晋江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报公示,今年全面铺开,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起纳入年报制度中。与过去的年检制度相比,年报公示制度一方面方便市场主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的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的监督。
“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与公示的将负法律后果。”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违反信息公示义务,如不按时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此外,工商部门将于年报结束后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摇号抽查,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年报流程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到所在地工商所或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个体户直接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联络员备案登记;CA证书处于有效状态的企业可以使用CA证书参加年报。
2.登录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写注册号、联络员姓名、证件号、手机验证码或者凭借CA证书号登录,如实申报有关内容。
违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对未履行年度报告及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将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6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状态,并予以公示。
2.工商部门发现市场主体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公示的地址无法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状态,并予以公示。
3.异常名录内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4.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依法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85659738;85689090。
(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黄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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