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土地面积贪污44万 石狮永宁镇西偏村两村官获刑
石狮永宁镇西偏村村书记、村主任,均因贪污罪终审获刑
虚报被征土地面积,石狮市永宁镇西偏村原党支部书记龚某程、村委会原主任龚某陆,共同骗取土地补偿款44万余元,此外,龚某程还单独骗取23万余元补偿款。日前,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他们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1年、7年。
虚报面积骗取土地补偿款
2010年,镇政府征收西偏村用于闽南理工学院扩建工程的土地。龚某程、龚某陆作为村里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征收土地、核实被征土地面积、审批申报发放土地补偿款。
然而,龚某程、龚某陆商议以龚某甲等多名村民的名义虚报被征土地面积,共同骗取土地补偿款,甚至借用至亲的名义。
龚某甲案发后才知道,自己的土地凭空多出了1亩,而多出的几万元补偿款,并未落入他的口袋。
案发后,经统计,龚某程和龚某陆共同骗取土地补偿款445015元,龚某程分得赃款204010元,龚某陆分得赃款199000元,余款42005元二人共同用于花费。此外,龚某程还在背后玩了一手,单独虚报土地面积,骗取补偿款124000元。
以父之名单独骗了11万元
2014年1月,龚某程的身份是西偏村党支部书记,他单独犯下了另一宗案件。
当时,永宁镇政府征收该村用于电力部门电网铁塔的建设,龚某程予以协助,但他以父亲龚某己的名义虚报被征土地面积1.225亩,骗取土地补偿款110000元。
去年4月4日,龚某程将该款项退回西偏村银行账户。
因贪污罪被判刑一人不服上诉被驳回
去年5月26日,龚某程被移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一个多月后,龚某陆到纪委投案。案发后,龚某陆的家属退出19.9万元赃款。
石狮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龚某程、龚某陆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土地补偿款人民币445015元,龚某程还单独骗取土地补偿款234000元,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据此,法院一审判龚某程有期徒刑11年,判龚某陆有期徒刑7年。龚某程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 晋江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拉开序幕 五个严禁2015/05/19
- 广州公职人员解释贪污百万原因:请领导吃荔枝了2014/12/30
- 明年福建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人2014/11/22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