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少妇与人裸聊 遭敲诈7万元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5-05-08 09:57
  

  漳州一名女子林某与他人裸聊,没想到对方是一名赌徒,连番敲诈。无奈之下,林某只好报警。5月7日,漳州芗城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对敲诈人程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34岁的女子林某与丈夫在漳州开了一家食品店,除了帮助丈夫打理食品店外,其余的时间经常上微信与他人聊天。2013年12月份,林某通过微信添加朋友,找到了一个昵称是“寂寞诱惑”的陌生网友,并将这名40岁的漳州本地男子程某加为好友。

  此后,两人经常在微信上聊天传照片,进而发展到互发自己裸照的程度。程某还多次跑到林某的店里探望,但是林某不知道程某是一名赌徒。2014年初,为筹措赌资和偿还赌债,程某以其急需用钱为由向林某借款,但被林某拒绝。同年8月下旬,想出毒招的程某再次联系林某,以将林某裸照发给其丈夫并发布到互联网作威胁,向林某索要3万元。林某迫于压力只好照办,但是她要求程某删除全部裸照,并写下欠条。

  2015年2月初,程某再次以发布裸照相威胁,并以彩信的方式将林某的裸照发到林某的手机里,表明他手机内仍有林某的裸照,要求林某再给4万元,并要求林某将之前所写的3万元欠条还给他或烧掉。

  林某不堪重压,报警求助。2015年2月13日,程某在其家中被抓获,当日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事拘留。2月16日经检察机关批准,次日被警方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交友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易见面、透露自己的隐私,若对方索要钱财更要三思而后行。

  (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汪伟钰 满荣)

标签:少妇|裸聊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