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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民工可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2020年将实现参保全覆盖

www.ijjnews.com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15-05-08 08:03
  

  新华网福州5月7日电  到2020年,福建将实现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推动70%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城镇聚集。记者今日从福建省人民政府获悉,福建省近日出台农民工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未来农民工可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根据要求,各地需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依法申领居住证后,持居住证就可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并为其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福建省内居住3年以上,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的非城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将被纳入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范围;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此外,农民工服务总要求也提出,到2020年,福建将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

  在农民工就业方面,将把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培训重点,并对不同类型的农民工进行分类培训。到2016年,力争每县建成1个以培训初、中级技能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在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方面,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在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也逐步推行该制度。

(记者 蒋巧玲)

标签:农民工|公共|参保
稿源:  新华网福建频道   编辑: 郭婧婧郭婧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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