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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汀溪镇党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5-05-07 08:34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党委书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同安区纪委约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对该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同时,区纪委责成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该镇纪委书记进行深刻反省,并提交书面检讨。

  同安区纪委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绷紧廉洁自律的警戒线,在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标签:党委书记|问责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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