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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晾晒 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5-06 09:12
  

  晋江新闻网5月6日讯 发布广告宣传要如何申请?焚烧垃圾如何处罚?昨日,记者从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获悉,晋江《市容秩序指导手册》已完成编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今日起,本栏目将陆续刊发指导手册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

  如何做到文明晾晒?

  不得在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路牌、树木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不得在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的外走廊、阳台、窗外设置固定晾晒设施,不得吊挂、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在不占用道路、绿化设施和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使用移动设施在12:00-14:30时段内临时晾晒。(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毕中 文图)

标签:文明|晾晒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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