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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40岁大叔 14岁女孩私奔至晋江 急坏家长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5-04-29 08:35
  

  民警:女孩已满14周岁,且自愿出走,不认定为被拐

  14周岁的女孩小荏(化名)辍学,喜欢租房邻居、40岁的单身大叔董某。小荏父母极力反对老少恋,两人竟私奔到晋江,急坏家长。前晚民警找到两人时,他们正准备到上海,就是为了躲避小荏的父母。

  4月27日下午4点多,晋江永和派出所接到蒋某报警称,他的女儿被人拐到晋江永和镇区,请求民警帮忙寻找。当晚10点多,民警在辖区茂亭村一租房内找到小荏。

  原来,几年前小荏随父母从四川老家来到福清,因为不爱读书,初中便辍学在家。去年年底,小荏认识了同住一栋租房的董某。董某是贵州人,40岁仍单身,他不仅对小荏嘘寒问暖,还经常买些小零食、小礼物送给她。从小缺少父母关爱,面对大自己26岁的单身大叔,小荏觉得乏味的生活有了依靠。

  今年2月份,小荏和董某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为了便于联系,董某买了一部手机送给小荏,两人的恋爱关系很快被小荏的父亲蒋某识破了。“你不许再和他来往。”蒋某严厉警告女儿,小荏涉世未深,伤心不已。经小荏同意,4月18日董某带她偷偷离开福清,来到晋江永和投靠董某的朋友。

  一天,董某发现小荏用手机微信跟家人联系,怕再次被棒打鸳鸯,他便准备带小荏换地方。就在永和派出所民警找到两人时,他俩已经打包好两个行李袋,准备前往上海。

  了解情况后,民警带两人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小荏已满14周岁,自愿跟董某出走,董某并未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也没有强迫她做任何事,所以不认定为被拐。“我一把年纪娶不到老婆,难得有这份真爱,我真的很珍惜。”董某表示,因自己一时冲动,给他人家庭造成伤害,当场向民警许诺愿意带小荏马上回福清向她的父母道歉。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记者 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 陈维维 苏燕茹)

标签:私奔|大叔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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