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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闻新炒、张冠李戴、虚构事实,厦门多名“网谣”发布者被拘留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5-04-18 09:03
  

律师说法

网上发帖不能太任性

徐长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均属公共空间,同样受法律保护和规制。转发信息,也可能要承担刑责。按解释规定,传播者如果明知是造谣信息还在网上转发,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网上造谣者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普遍恐慌,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家说法

假新闻泛滥,拿什么拯救?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网络假新闻可以说已成泛滥之势,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不仅对当事人的名誉和生活造成双重伤害,也打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

少数网民在发帖时,为博取点击或达到其它目的,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但是,任何言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网民也必须为自己公开发表的言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

   (记者 陈捷 刘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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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谣言|拘留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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