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全面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 提高覆盖率和签订率
今年6月底 实现“两个100%”
晋江新闻网4月17日讯 日前,《晋江市全面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要求到今年6月底实现“两个100%”,即全市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率达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方案》指出,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从源头上规范劳动用工关系,构建和谐用工环境。实现“两个100%”目标,将分四阶段实施,即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规范提升阶段、检查考评阶段,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要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企业主及管理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在全市形成主动签约的浓厚氛围。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逐一摸查走访和督促落实,建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工作台账,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在完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对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全面复查,确保不留死角。
《方案》明确,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情况进行查访核验和综合评价。要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纳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定期在晋江市诚信红黑榜公布。把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按规定追究责任。
据悉,《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事实证明,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属于违法行为,也对用工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从近年来晋江市劳动争议处置情况来看,大部分劳动争议都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为此,晋江一直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相应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2012年至2013年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两个月的劳动合同签约护航行动。经不断推进,目前,晋江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是偏低。为此,今年,晋江“市、镇、村、企业”四级联动,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全面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力争6月底实现“两个100%”,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记者_齐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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