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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检察院:“亮剑”战污染 铁腕护生态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4-14 09:07
  

  晋江新闻网4月14日讯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备受人们关注,尤其是水污染问题。在整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的工作上,晋江市检察院重点做好犯罪高发的污染环境类案件的办理,着力参与创建出一个协作高效化、办案专业化、司法规范化、治理长效化的服务生态建设工作格局。

  2013年以来,为响应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顺应群众建设美丽环境的要求,晋江市检察院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开展工作中,晋江市检察院立足本地区实际,从该院侦监科、公诉科抽调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专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建立“快速办、优先办、重点办、专人办”的专门办理机制,对涉及环境污染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查,确保从严从快打击,形成震慑效应。

  该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皮革、电镀等行业乱排污、易污染等问题,组织开展类案调研。从该类犯罪的危害、原因,打击该类犯罪的法律依据,办理该类涉污案件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探索对策等方面入手,形成《以晋江市皮革、电镀行业涉污案件为视角浅析办理污染环境犯罪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据悉,该文不仅为本地区的办案提供参考依据,而且荣获福建省法学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论文二等奖。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职能,综合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作用,有效形成检察机关打击和预防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整体合力,该院经晋江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积极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组建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以此聚集职能优势,确立“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推动生态资源类案件办理一体化。

  同时,晋江市检察院还会同晋江市政府办、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建立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查处、移送、立案、侦办、起诉、审判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有关犯罪的研究,深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深挖犯罪,拓展案源,努力在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据悉,截至2015年4月10日,晋江市检察院共受理市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污染环境类案件40件58人,审查后提起公诉36件52人,法院已判决26件36人。其中,共建议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案件18件24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4件20人,直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记者_王诗伟 通讯员_张康安 张美娜)

标签:检察院|污染|生态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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