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灵源街道成立校园安全家长监督委员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4-10 09:00
  

  晋江新闻网4月10日 日前,晋江灵水中心小学举行“校园安全家长监督委员会”成立仪式,拉开了灵源街道各小学构建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评价机制的序幕。街道教育办负责人、学校行政人员及首届聘任的27名校园安全家长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仪式。成立仪式后,家长们对学校进行了第一次安全工作巡视并予以记录。

  成立仪式上,家长们认真学习了《校园安全家长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权利、职责等事宜。灵水中心小学校长黄家笔向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委员代表江涛做了表态发言,承诺全体委员将尽力配合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监督与评议,通过“听”“看”“访”“馈”等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不断创新学校安全工作模式,为校园安全架起一道交互式、全方位的绿色屏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灵源街道教育办主任陈金辉表示,希望各位委员为校园安全工作多“找茬”,认真监督、评议学校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家校携手共建平安校园,形成“社会评教育”的良好格局。

  家长江涛告诉记者,他们很支持学校这一做法,也很乐意和学校一起为校园安全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据悉,为创新学校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家长评学校的效能,搭建社会、学校、家庭三方联动的安全教育共同体,在灵源教育办的统一部署下,辖区内各小学也将陆续组织成立“校园安全家长监督委员会”。(记者_沈茜 通讯员_姚淑真)

标签:灵源街道|校园安全|家长监督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