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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一抖6万现金汇错账户 律师:对方若不还钱属不当得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4-02 10:26
  

  晋江新闻网4月2日讯 手一抖,6万块汇错了账户!3月31日,市民林女士遭遇了这么一件糟心事,在用手机转账时,错选了账号,6万块转到了其他人账户。所幸,该账户户主和林女士曾有业务往来,答应经确认后原封不动还回。

  3月31日,林女士的朋友因急用钱,向她借6万元,当天中午1时许,林女士用手机软件转账。“选择汇款账号时,系统跳出过去汇过款的几个账号,他们两个人的账号就在上下行,我一时手抖,点错了。”林女士说,错误发生后,她马上意识到了,但一切已经来不及。林女士十分慌张,冷静过后,她发现汇错的账号户主和自己有业务往来。“算是认识吧,但不十分熟悉。”林女士说,她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上了该账户的户主,但接电话的不是户主本人,是户主的妻子。

  “他本人这几天在外地出差,要等回来之后,确认钱是我这儿打出去的,才能还给我。”林女士说,事发后,她再三向对方解释,自己因操作失误导致汇错款,由于联系不上户主本人,她一直和户主的家人保持联络,希望对方能尽快归还6万元。对方同意,在核实确认后,由户主把这笔钱原封不动打回林女士账户。

  他人操作失误,导致账户突然有大笔现金转入,天下掉下的“馅饼”能吃吗?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建尚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庆瑞。他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以此事为例,户主无法提供获得6万元的法律证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获得利益人应负返还的义务。“林女士向其主张返还时,该户主应当返还,如无理由拒还,林女士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返还。”吴律师说。(记者_林雅萍)

标签:汇错账户|还钱|不当得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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