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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5改2”率先落地晋江 泉州其他区域待定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5-04-02 09:01
  

东南早报讯 (记者李波玲)财政部与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昨日,泉州部分二手房中介人士透露,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改为2年的新规已在晋江实施。

二手房营业税“5改2”新规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对此,南新房产市场部工作人员透露,在晋江市实施的落地细则为:第一,个人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第二,个人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以契税发票时间为准;第三,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免征营业税。据悉,现在鲤城、丰泽、洛江等区域关于营业税征收的政策待定。

标签:营业税|晋江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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