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占用林地抢建“木头房” 部门联合拆除罗裳山违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3-31 09:08
  

  晋江新闻网3月31日讯 晋江罗裳山上,竟然有人毁掉林地抢建“木头房”。27日,罗山街道联合晋江市治违办、市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执法大队、罗山派出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开展大型拆除行动,出动人员约150人,大型挖土机2部,对罗裳山上曾某4幢违法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508平方米。晋江市治违办、罗山街道等单位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拆除行动。

  2014年12月下旬,罗山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辖区罗裳社区居民曾某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罗裳山风景区边搭建木结构搭盖。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工,接受调查,并于2月5日对其下发《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鉴于曾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罗山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此次强制拆违行动。

  晋江市治违办指出,为贯彻落实省、泉州和晋江市关于“加大拆违力度,提升治违成效”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对水源保护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市公共用地、小区公共空间、临时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等“五个部位”的专项整治,一经发现都要严格拆除。同时,要重点遏制新增“两违”出现,对突击抢建的新增“两违”,要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两违”“零增长”。(通讯员_陈晰晰 傅绩曦 记者_胡志法 文图)

标签:罗裳山|违建|拆除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