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媒致信外逃贪官:赖昌星潜逃12年仍被遣返
【编者按】3月29日,人民日报旗下微信号学习大国发文《致外逃贪官的一封信》,指出针对外逃贪官的一张天网已布下。随着中外在反腐败追逃追赃方面合作力度的加大,国外不再是贪官的避风港。贪官们,千万别再犹豫,海外没有天堂,只有天网。全文如下:
观望的“天网”鱼儿:
之所以这么称呼你们,是因为一个名叫“天网”的海外追逃追赃行动启动了。而且“天网”刚撒,就传来喜报。3月28日下午,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被成功押解回国。
反腐节奏提速,形势喜人,形势也逼人。想到这里,作为长期关注大势、学习不止的学习大国实在有义务给你们写封信,帮你们聊聊形势、谋谋未来。
1、哪里有避罪天堂?合围啦!
是不是在异国他乡漂泊多年,看尽了老外的白眼?是不是以为出了国就高枕无忧,可以狂买狂刷?看看这几年国内的反腐形势吧,如果还那么任性,还心存侥幸,那你就太傻太天真了。一张针对外逃贪官的天罗地网已经悄然布下。
先听听习近平总书记的声音吧。在年初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他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多明确的指向、多严厉的回响。
人多、钱大,不意味着就可以“法不责众”。办法有、行动有。去年以来海外追逃就开始多箭齐发——中央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增设国际合作局,最高检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和违法所得没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公安部启动“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央纪委牵头、各部门密切合作的海外追赃追逃联动协调机制已初具规模,对外逃贪官形成了合围之势。
鱼儿们,千万别再犹豫了,海外没有天堂,只有天网。
2、追逃代价大?反腐决心更大!
我猜,你们肯定也在暗暗盘算:海外追逃喊几年了,跑出去那么多,可是抓回来多少?这斗大的雨点,也不见得淋到自己头上。抓回一名海外逃犯,光路费动不动就几十万,更何况有些人潜逃海外数十年,赃款挥霍殆尽,抓住了也没多大“油水”啊。
坦率地讲,海外追逃是有难度,而且还不小。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冬在总结“猎狐”行动成果时,也承认境外追逃工作面临三大挑战:
第一,我们一边追,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不断向外逃,外逃人数还在增多;第二,逃犯逃跑的国家和地区的数量比较多;第三,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们所能掌握的动态信息就相对较少。
但是这些挑战和党中央从严治党、大力反腐的决心比起来,那都不是事儿!通过“猎狐”行动,你们看看有多少海外逃犯回国自首了?公安部领导也立下“军令状”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永远在路上”。看来,“猎狐”行动代价再大,困难再多,一年半载还是停不下来的。
而且今年他们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中央纪委、中组部、最高检、人民银行等单位纷纷加盟“天网”行动,目标很清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奉劝你们还是抛弃侥幸心理,早日迷途知返。
再诚恳地提醒你们一句:中国政府的反腐力度,也鼓舞了友邦,随着中外在反腐败追逃追赃方面合作力度的加大,国外不再是你们的避风港。与其猫在地下室过着暗无天日的逃亡生活,不如趁早投案自首,还能捞个宽大处理。如果死扛下去,只会走向不归路。
3、还想插翅就飞?防堵结合啦!
有些鱼儿们敢死磕,有一个最大的精神支柱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中国还没有签引渡条约。
且慢,腐败毕竟是世界公敌,其实有些国家也不希望被贴上“避罪天堂”的标签,做中国反腐的“积极合作者”才是明智之举。
这不,携3亿元人民币赃款潜逃的中储粮“硕鼠”乔建军、赵世兰夫妇近日不就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起诉了吗?
这可是国际反腐合作的破冰之举,对鱼儿们来说,这就是噩梦的开始,快醒醒吧。中国纪检、司法部门将顺势深入推动国际反腐合作,拓展追赃渠道,加大信息共享,让更多的外逃贪官归案认罪。
还有个重磅消息向你们剧透一下,目前中国已经向美国提供了一份追逃“优先名单”,请求美方协助追捕,据信名单上的人都藏匿在美国。
要知道,像这样的国际合作案例多得很呢。2013年,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成为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带动中国跨国反腐进入新阶段。厦门特大走私案要犯赖昌星比你们牛不牛,不还是在潜逃12年后被加拿大遣返回国了。一年后,潜逃加拿大近8年的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不也乖乖回国自首了吗?
不需要多举例,中国反腐已走上系统、规模的国际合作道路,在“内打虎”“外猎狐”的反腐高压下,你们还妄想成为漏网之鱼,那我只有“呵呵”了。
4、追到国外还能做啥?强化防逃呗!
再给你们列举几个反腐国际合作大事件——
去年11月,APEC北京会议发布《北京反腐败宣言》;随后召开的G20会议通过《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去年11月,习近平在多个场合7次谈及追逃追赃和反腐国际合作。
仔细揣摩习近平的反腐“狠话”,扩大海外追逃战果,除了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国内防逃工作也要强化。这些话,既是说给在境外的“你们”听,又是说给在国内潜伏的“他们”听的。
至于怎么强化防逃?在这里也不妨透露点消息。
首先,要全面治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裸官”。这方面,广东治理力度最大。相比一般刑事犯罪,贪官外逃之前往往会暴露更多蛛丝马迹,比如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等,有关部门要把“裸官”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打破贪官外逃避责的幻想。
此外,要和一些国家加快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资产分享协定等的谈判、缔约、履约进程,让鱼儿们还有那些“消极合作者”没有空子可钻。
写到这儿,眼前浮现了三个场景:不同肤色国别的警务人员在机场交接贪官;一些在海外“躲猫猫”的鱼儿们在上网了解自首政策;还有些人在战战兢兢地读着这封信,琢磨着往左走往右走。
最后一句:当决心加上行动,任何侥幸终成泡影。自首吧,解脱吧。
写在“天网”初战告捷之际
- 外逃贪官自首:在国外打手电吃盒饭 实在煎熬2014/12/26
- 媒体盘点贪官们的“逆天语录”和“逆天行为”2014/12/12
- 中国外逃贪官数量至今为谜 3年前报告称1.8万人2014/11/24
- 浙江落马贪官服刑期间发明防雾霾装置 获11项专利2014/11/20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