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地近4万名投资者身陷“炒黄金”骗局
揭露三大理财欺诈手法
近年来,我国多地连续发生贵金属欺诈投资、非法期货案件,涉案金额频创新高:2006年案发的上海“联泰黄金投资案”,是全国首例黄金非法期货交易案,非法成交金额达239亿元。2009年,浙江警方侦破涉案金额580余亿元的“世纪黄金投资案”。2015年春节前夕,河北、北京等地也有类似案件被查处。
记者调查发现,标榜“躺着赚钱”的个人贵金属投资,正成为理财欺诈的高发区:
--手法一:肆意采取高杠杆,“一块钱能炒百元金”带来高风险。炒金“黑平台”普遍宣称,普通消费者投入极少量本金,就能通过拆借,用更多钱“借钱炒金”从事黄金理财。
以“维财金”为例,投资的资金杠杆高达100倍,相当于“一块钱能炒百元金”。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方式是为迎合散户“以小博大”的心理。“一旦亏损比例超过本金,立刻会被强行停止交易止损,本金全归‘黑平台’拿走。”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说。
--手法二:采取高息“回购”,以保本保息诱惑消费者。今年1月31日,河北省廊坊市警方披露称,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黄金佳投资集团涉嫌非法集资案告破,36000余人报案。据了解,不法分子打出销售“迷你小金条”的旗号,劝说顾客不进行交割、将金条寄存在交易平台,每年可按销售价给15%的年利息,实质就是高息向公众借贷。
--手法三:伪装“伦敦金”“香港金”公开揽客,门槛低无资质。“仅在长三角地区,各种地下炒金公司数量至少有数千家。”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一家合法黄金交易所负责人介绍,一些地下代理公司就是租个酒店房间办公,靠打电话揽客,经营门槛很低。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涉案金额达到数百亿元,湖南维财贵金属交易所却只是两名自然人注册开设的“夫妻店”。一些“黑平台”宣称,消费者购买的“纸黄金”来自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但实际上其根本不是“伦敦金”的合法代理商,交易行情数据也是捏造的。
不少贵金属交易平台仅靠地方一纸批文就能设立
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福建三明、泉州、晋江三地人民法院近日已分别对福建维财贵金属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17名涉案人员已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
早在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下发的通知已明确,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另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我国境内从事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然而,不少贵金属交易平台仅靠地方一纸批文就能设立,有些甚至没有任何手续。”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缪立义说。
有法律人士表示,究其原因,由于给地方带来税收,或打着金融政绩的旗号,“黑平台”多年来普遍存在,甚至被举报后还招摇过市。“此外,参与传播、制作欺诈理财产品的企业也没有受到处罚。”许峰认为,与不法所得相比,不少案件的罚金仍是“九牛一毛”。
记者了解到,据调查,“维财金”电子交易平台由上海富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设计,这家为“黑平台”制作欺诈交易软件的企业仍在经营。此外,目前在百度、新浪等搜索引擎及商业网站,“伦敦金”“香港金”等违法贵金属产品也仍在通过竞价广告公开推广。
专家指出,消费者要警惕以高息理财为诱饵的贵金属交易,监管部门也应依法依规及时约束,防止炒金“黑平台”靠侵害消费者利益做大。
(记者 杜放 黄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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