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福建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将获“稳定岗位补贴”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5-03-17 11:27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具体额度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进行发放,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

  此外,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并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起,取消破产、撤销、解散、改制等用人单位需为退休人员预留10年医疗保险费的政策。

  (驻福州记者 林芹)

标签:新规|补贴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