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3·15”当天晋江将举办大型纪念活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3-12 09:15
  

  晋江新闻网3月12日讯 想投诉、想了解消费常识、想了解消费法律法规……3月15日当天,晋江“3·15”大型纪念活动将如期进行,大家可到阳光广场参与活动。这是10日下午,记者从晋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六届常务委员会上了解到的。

  会议表示,2015年晋江消委会要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切实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完善“晋江12315”官方微信平台,充分发挥移动社交工具在快捷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法律法规、受理消费投诉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持续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完善“12315工商百事通”,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发挥消费维权站点功能,推进“诉转案”工作;梳理完善12315工作规范和程序规定,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衔接机制,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进群众,发挥更广泛的作用。

  据悉,2014年,晋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185件。其中投诉案件2312件,调解成功的有2120件,调解成功率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8.64万元;举报案件605件,接受消费者咨询268人次,已全部做出答复。自晋江12315微信平台开通以来,已有698名关注用户,共答复消费者咨询留言2675件。其中,受理投诉案件36件,调解成功36件,成功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930元。受理举报案件11件,立案查处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记者_曾舟萍)

标签:3·15|纪念活动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