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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级美丽社区建设项目将获补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3-12 09:15
  

  晋江新闻网3月12日讯 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晋江日前出台了《晋江市美丽社区建设项目补助规定》(简称《规定》),明确对美丽社区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相关补助资金将纳入全市的新农村建设经费和城乡环卫保洁经费中。

  《规定》指出,列入补助对象的为晋江市级“美丽社区”示范社区、候选社区两类,目前晋江有14个社区在此范围内,获得补助的项目主要是按照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完善配套设施、加快生态绿化、建立长效机制等内容为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验收情况进行相关补助。

  每年年初,在各街道(相关镇)推荐的基础上,晋江市社区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按照“美丽社区”建设标准,对申报候选社区的社区进行实地调研论证,确定当年度的市级“美丽社区”候选社区,并于每年年底组织对相关社区进行实地考评,确定市级“美丽社区”示范社区。

  列入晋江市级“美丽社区”示范社区、候选社区的有关社区,每月1日在项目实施前填写《晋江市美丽社区建设项目开工报备表》电子文档送所在街道(镇)汇总后,报送市社区办、市美丽乡村办、城乡环卫保洁办备案并建立项目数据库(环境卫生方面项目报送至市城乡环卫保洁办)。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批复、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审批等手续的前提下方可开工建设,一旦违反规定,将取消其“美丽社区”示范社区、候选社区资格。(记者_林文婧)

标签:美丽社区|补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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