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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力平建议:建立电商发展区域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5-03-05 08:56
  

  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邓力平提交建议,建议建立全国电子商务发展区域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

  建议指出,按现行“法人在地统计”原则,电子商务企业产生的交易额、营业额、利税等计入企业总部所在地,广大电商货品来源地往往享受不到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利益,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部分地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积极性。因此,不少地方自建电商平台或园区,造成重复投资、同质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

  邓力平认为,必须加快贸易统计和税收征管创新,建立全国电子商务发展区域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全国电子商务协同、集约发展。一是跨省区市经营的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的营业额、利税等经济指标,由企业总部和电商货品来源地省、市、县(市、区)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分享的税收由财政部按上一年度分地区电商货品量等指标进行分配,通过当年体制结算补助各地。二是对网络零售额等,由企业总部和电商货品销售地省、市、县(市、区)按一定比例进行分算,并计入各省区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记者 周琳)

标签:两会|建议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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