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居民生活用水用气全面实行阶梯价格

www.ijjnews.com   西安晚报  2015-02-25 16:43
  
    据新华社电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今年我国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下一步价格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一是进一步放开价格,修订政府定价目录。落实好各项已经出台的价格放开、下放政策。再分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将能够由地方管理的定价项目一律下放。

  结合价格改革进展情况,修订发布新的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60%以上,地方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不低于30%,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二是完善资源环境和铁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组织开展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督促地方将水资源费、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

  三是全面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促进资源节约。

  四是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体系。放开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同时,制定相应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标签: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稿源: 西安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