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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日历:天官赐福 腊月二十五不讨钱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2-14 09:37
  

  晋江新闻网2月14日讯 闽南民间习俗较多。话说,有一个卖家私的,有一年在春节前将家具送到了客户家,向主人家讨要家具货款的时候,却遭到了主人家不开心的拒绝?原来这一天正是腊月二十五,在闽南是不能向人催债讨钱的。

  晋江市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林永达说,腊月二十五相传为“天神下降”“天官赐福”的日子。这一天,也是发善心积德的日子。凡种种原因向神许愿的金钱、谷物,都要主动送到城隍庙(或村里宫庙),由经办人化为施舍给穷人、乞丐。这一天必须做好事,如债务未清者,也不能讨债。

  旧俗认为灶神上天后,天帝玉皇于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亲自下界,查察人间善恶,并定来年祸福,所以家家祭之以祈福,称为“接玉皇”。这一天不仅是不要找人讨钱,甚至是起居、言语都要谨慎,争取博取玉皇欢心,降福来年。

  (记者_董瑞婷)

标签:春节|习俗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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