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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黄网还提供卖淫女信息 "厦门丢丢网"创办人获刑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5-02-11 08:57
  

  东南网2月11日讯  “厦门丢丢网”创办人小薛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近日一审获刑四年,并被处罚金二万元。昨日,集美区法院对外发布这起涉黄案件,并揭秘黄色网站背后猫腻及其盈利模式。

  小薛说,他最初创办黄色网站只为满足自己好奇心,后来就想借机赚取会员费,没想到遭到群众举报,最终被抓获刑。

  因为好奇创办黄色网站

  小薛是一名外来工,他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后来,他闲来无事,就自学了网页制作。

  创办黄色网站的“创意”源自抄袭。小薛说,有一次他在网上无意间浏览进入色情网站,因为他对电脑编程比较熟悉,便萌生了自己创建淫秽网站的想法。

  随后,从2012年年底开始,他便利用下班之余,在互联网上创建黄色网站“厦门丢丢网”,并发展会员,以会员制形式进行管理,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小薛为了增加网站人气,吸引色情服务场所和卖淫女在其网站上投放招嫖广告,从中收取VIP会员费,就设置了色情论坛,吸引会员上传色情信息。

  在“厦门丢丢网”上,小薛设立三大论坛板块,包括“狼友交流”、“桑拿体验”、“高清偷拍”等,供普通会员上传、浏览色情信息。

  为了牟利越陷越深被查

  此外,小薛还向支付了会员费的VIP会员提供含有卖淫女信息的数据包。每名会员最少缴交100元会员费,最多的200元。

  截至2013年5月,“厦门丢丢网”注册会员数达到6000人左右。小薛也从中获取不少利益,为他人发布招嫖广告,他收取广告费人民币2200元。向网站VIP会员提供卖淫女信息,他收取会员费人民币16931元。

  被群众举报后,小薛在其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厦门丢丢网”中有五十二张图片为淫秽物品;另外,小薛提供给VIP会员的卖淫女信息数据包中还有十五张图片为淫秽物品。

  此外,公安机关还根据“厦门丢丢网”的注册会员信息,发现该网站发布的多条卖淫女信息,由此查处了三起卖淫嫖娼案件。

(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福临/文 陶小莫/图)

标签:卖淫女|丢丢网|创办人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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