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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男子强行“冲关” 四名执勤人员被撞伤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2-06 08:49
  

  三分钟后男子又驾车回到事发地投案

  曾某建驾车连撞四人离去三分钟后,又驾驶该车辆回到了事发地。“我感觉好像是轧到人了,打电话给罗某鹏,他告诉我有人受伤,我很害怕,就又回来了。”昨日,在晋江市看守所,记者见到肇事男子曾某建,他说,“当时赶着到泉州办事,一时冲动,才开车走的。”

  “未年检车辆被交警暂扣,只需前往机动车检测站办理年检相关手续,再持相关手续至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罚金为20元),车辆即可放行。”丁警官表示,曾某建的行为已经妨害公务,造成警务人员受伤,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曾某建于2010年因涉嫌抢夺罪被鲤城法院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建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晋江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车主,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易因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而导致交通事故。车辆逾期未年检依然上路行驶,不但公安交警查获要处罚,一旦发生事故还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监控视频记录了事发全过程

  昨日下午,记者从晋江警方处看到了事发时该路口处的监控视频。

  15时37分21秒,交警将曾某建所驾驶白色车辆拦截,白色车辆随即向路边停靠。不久后,车上下来两人。从驾驶员座位下来的男子便是曾某建。

  15时45分13秒,交警与曾某建站在白色轿车一侧。

  15时50分12秒,曾某建回到驾驶座位上,车辆启动,一个倒车,径直撞上车辆正后方的一名执勤人员。该执勤人员随即倒地。一旁的数名执勤人员赶忙向白色轿车方向跑去。

  15时50分23秒,曾某建驾驶的白色轿车停顿片刻后,加速向前行驶,前方不远处一名执勤人员被车辆撞到,摔了两三个跟头,被甩到三四米开外路面上,数名警方人员连忙上前查看。与此同时,白色轿车往刺桐大桥方向快速开去。

  15时51分32秒,数名在场执勤人员救助被撞伤的执勤人员。

  15时53分28秒,曾某建驾驶的白色轿车又回到现场,曾某建随后被在场民警控制住。

  编后

  别把小事变大事

  车子未年检,只要去车检测站办理相关手续,再交一点点罚款就可以了。本是小事一桩,却因为肇事者的一时冲动变成撞伤四位执勤人员,自己也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的大事。

  生活中,没有一种关系会永远平静,而不会产生矛盾,磕磕碰碰是经常的事。所以,我们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要学会一分为二的看待。避免错误的开端,进而造成错误的结果。要在事情发生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冷静地判断,避免事态失控。

  其实,小事就是小事。平时应该尽量避免小事的发生,更不可让小事变为大事。比如按时给车子做个年检。(记者_柯雅雅 通讯员_陈耀宗 庄凌龙 郭川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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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冲关|撞伤|刑拘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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