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部署新一轮整治 坚决遏制淫色低俗信息反弹
2014年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拳出击,全面部署,坚决遏制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反弹,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副主任任贤良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作出了说明。
去年关闭查处违法违规网站2200余家
为什么部署新一轮的整治工作?
任贤良表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总体部署,国家网信办深入推进“净网”行动,重拳出击、常抓不懈,2014年全年关闭查处淫秽色情等各类违法违规网站2200余家,关闭违法违规频道和栏目300多个,关闭违法违规论坛、博客、微博客、微信、QQ等各类账号2000多万个,组织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自查自纠清理各类违法有害信息逾10亿条,坚决遏制了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蔓延,有效控制了恶意弹窗和违法违规网站等顽疾,网上舆论生态明显好转,重点网站面貌明显改观。但到了2014年年底,专项行动接近尾声,大网站低俗办网倾向又有反弹,淫秽色情信息时有抬头。一些网站栏目登载大量低俗视频和图片,少数编辑人员甚至故意推荐低级庸俗内容,恶意炒作、吸引眼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国家网信办立足“反复抓,抓反复”,连续出击,坚决遏制淫色低俗信息反弹。
一些大型网站放松管理低俗信息反弹
过去一年国信办出手狠,用力准,连续查处了几家大型网站。
任贤良表示,网站是内容管理的主体,是遏制淫色低俗信息反弹的最主要责任者,特别是重点新闻网站和大型商业网站,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应确实履行企业责任,在传播正能量、构建网络清朗空间方面作出表率。但是年底,一些大型网站放松管理,没有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出现低俗信息反弹,网民极为不满,举报量明显增加。
对此,国家网信办高度重视,2014年12月3日,责成广东省网信办对长期传播色情低俗及谣言信息的迅雷弹窗进行核查处理,紧急关停。12月13日,责成北京、广东、上海网信办,对凤凰网等炒作低俗内容问题较为严重的网站进行查处,对网站负责人执法谈话,关停相关频道,要求网站全面整改。元旦期间,继续处置了一批存在低俗问题的网站栏目。根据国家网信办要求,各网站明显加大管理力度,低俗办网现象明显好转。
除了对大型网站的管理措施,国信办还采取了其他有力措施遏制低俗信息反弹。任贤良介绍,2014年11月中旬国信办在全国网信系统进行全面部署,要求紧盯易发问题环节,全面排查清理,严厉打击各类涉黄行为。此后,多次重申工作要求,督促大网站履行主体责任。12月15日,在查办典型案件的基础上,国家网信办专门召开部际协调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全面部署遏制低俗信息反弹工作。针对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举报,二是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对违法违规网站进行联合约谈,三是指导各地网信办加强属地管理。按照统一部署,今年1月上旬,北京、上海、广东网信办先后召开了属地搜索引擎和导航网站座谈会,推动各网站加强自我管理。搜索引擎和导航网站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大型商业网站采取措施加强自我管理
不少网民反映,“打击淫秽色情信息是政府推着网站打”。对此,任贤良表示,政府监管是推动网站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的外部力量,关键还是网站要加强自我管理,提高主动性,坚决抵制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把推动网站加强管理作为工作重点,要求网站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技术手段,不断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从去年开始,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360等国内大型商业网站都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强了自我管理。一是按照要求,成立“净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内容审核机制,三是研发应用技术措施,四是增加人工核查力量,五是完善内部监督处罚机制,六是显著位置开设举报窗口,七是健全节假日值班联动机制。目前看,网站在遏制低俗内容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离清朗空间和网民的期望仍有不小距离,网站特别是大型网站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常抓不懈,有真功,见实效。
国家网信办持续组织清理淫色低俗信息,通过一年来“净网”专项行动的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大型网站的低俗办网反弹倾向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以来,6家大型商业网站清理低俗信息共计约3.4亿条。其中,新浪、搜狐、腾讯、网易4家大型门户网站清理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共计近2.2亿条,百度和360两家大型搜索引擎和导航网站清理淫色和低俗信息共计约1.3亿条。
- 公安部打击食品犯罪一号案告破 摧毁一特大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2015/01/12
- “网络拼酒”一发不可收拾 35岁男子醉死家中2015/01/08
- 福建12388网络举报网站群正式上线 提倡署实名举报2015/01/05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