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两会】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助推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让百姓生活更舒心
核心提示:竹园小区,清晨,朝阳沐浴下,老年人在花丛中漫步做操;桥南片区锦洲瑞苑,傍晚,夕阳余晖中,小孩子在小区内快乐地嬉戏玩耍……家住福隆花园的陈先生感受颇深,他说:“这几年晋江居住小区环境明显变化,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这其中,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晋江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住宅小区越来越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相应地进入一个迅猛的发展时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晋江物业管理行业的不足和问题日渐显现,居民群众反映剧烈,人大代表就此提出的意见建议也较多。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监督焦点,从关注民生、推动民生质量提升的高度,将物业管理列入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加强监督,促使晋江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从无序走向有序、走向规范。
依法强化监督 保障《条例》严格施行
针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时隔4年之后,去年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再次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执法检查列入监督计划,并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执法检查活动。
从2014年3月中旬起,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开始组织对晋江市实施“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执法检查组围绕“两条例”主要内容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详细列出6大方面、25项内容的检查清单,并采取查阅资料、开通热线电话、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对晋江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两条例”情况开展检查。其间,检查组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厦门参观考察,学习厦门在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召开1场汇报会、2场座谈会,征求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社区及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还通过查阅住建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疾控中心等4个单位档案管理资料,接受群众电话投诉9起,实地检查31个小区(占具备可成立业委会小区的38%)的内业、外业、设施设备等方面管理服务情况,基本了解和掌握晋江市贯彻实施“两条例”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存在问题交由晋江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
及时交办 督促整改落实
2014年4月16日上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执法检查交办会,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和交办,要求市政府认真对待,抓好整改,限期落实。晋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正视困难、迅速行动。当天下午,晋江市政府立即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限期整改存在问题。5月23日,又召开物业管理专题会议听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5月26日,晋江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38个问题一一反馈答复。据了解,去年4月份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问题整改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加大业委会成立工作力度。督促镇(街道)及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责任分解到人,全市新成立9个业委会、22个业委会筹备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组织住建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对全市67个小区开展专项检查,聘请厦门物业管理团队对全市50个小区开展全方位检查,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邀请媒体对物业管理规范、保安服务工作等要求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消防信息宣传、专题图片展、楼道消防文化等渠道,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先后举办了物业管理岗位(晋江)培训班、电梯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及6场物业保安员培训,并组织物业公司到滨海新城参观学习。五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件。对9起群众投诉件,都能逐条逐项办理落实,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一段时间的边查边改,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2014年6月26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第一个议程,就安排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对晋江市政府贯彻实施“两条例”,特别是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38条问题认真整改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持续抓好问题的整改和审议意见的落实。(记者_庄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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