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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工假冒公安局领导 骗色还5骗离异女5万余元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01-13 08:25
  

  假警察前科累累 未结婚也无子女

  本月9日下午,陈女士来到洪濑派出所报警。洪濑派出所民警随后前往租房,将“王某”抓获,并查到假的警官证等。

  经调查,“王某”其实姓黄,他对陈女士所言,都是杜撰的,他被抓时,身上仅剩800元现金。早在2003年、2007年,黄某就因招摇撞骗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手段也是冒充警察。

  审讯中,警方还得知,黄某于2012年,还以低价购进拍卖车辆为由,骗了一名从事废品收购工作的女子1万多元;以帮忙转为正式公务员为由,骗了一名政府部门驾驶员近3万元,同样也是假冒警察。不同的是,此前他骗人,全靠口才,去年6月,为让受害者更相信,他办了假证,找来了警用装备。包括陈女士被骗的钱财在内,黄某称,都被挥霍掉了。

  黄某称其因觉得赚钱不易,便想骗人。他没有结婚,但与一女子生活在一起并住在女方家,没有子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遇到可疑“警察”到公安当面核实

  侦办此案的王警官称,其实,在很多细节上,都能看出黄某的问题,但陈女士都未注意到。首先,黄某警服上的警号和工作证上的警号不一致,且泉州公安的警号是“4”开头的,黄某的警号则是“0”开头的,只要咨询一下,便可识破。其次,黄某办的工作证上,照片里是穿着绿色军装,稍有常识的人,也一眼就能看出端倪。

  王警官还强调,现在骗子手段不断更新,有时候打电话也不靠谱,所以最好要亲自到公安机关核实。

  据了解,假冒警察,比一般的诈骗,面临的处罚要重得多。据《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海都记者 陈邵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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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南安|摩的工|骗财骗色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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