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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男子猥亵朋友女儿 事后还发短信挑逗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5-01-06 08:28
  

  喝完酒后,杨某本想去朋友家泡茶,结果发现朋友的女儿独自一人在家,于是酒壮色胆,上前猥亵。第一次得逞后,发现当事人并未报警,于是再次“偷袭”。这一次,被害人转身离去,并向家人倾诉后报警。4日,杨某因猥亵妇女,被治安拘留。

  杨某事后竟发短信挑逗

  1月2日15时许,漳州龙海市港尾镇考后村的杨某,在家里喝完酒后,准备前往同村的朋友家泡茶。进屋后,杨某发现只有朋友20多岁的女儿阿东(化名)一个人在家。这时,杨某酒壮色胆,伸出“咸猪手”在阿东的胸前摸了几下,随后又在她的屁股上摸了几下。

  突如其来的状况,一下子令阿东吓蒙了,等她反应过来后,赶紧跑出家门。当天晚上,杨某再次来到阿东家泡茶,此时,阿东的家人都在家。

  在聊天过程中,杨某发现没有任何异常现象,他断定阿东不敢跟家人说。于是,杨某在与阿东家人泡茶聊天过程中,还发短信给阿东,“不好意思我喝了酒”、“在哪里呢?”、“好想看看你”之类的挑逗信息。其实,此时阿东也在家里,但她不敢出来。

  1月3日上午9时许,杨某再次跑到阿东家。

  虽然阿东把大门锁着,但杨某还是从后门跑进屋子。

  进屋后,杨某趁阿东不备,又“偷袭”阿东,在她的胸前摸了一下。这时,阿东被吓到了,赶紧跑出家门,并给她妹妹打电话讲述。得知情况后,阿东的妹妹赶回家,并用姐姐的手机给杨某发短信骂他。没想到,杨某竟厚颜无耻地回复说“谢谢您给我的温柔”、“把信息删掉,都要保密吧”。

  当日中午,阿东的家人向警方报警。当日下午,杨某到龙海边防大队屿仔尾边防派出所投案。

  边防派出所民警提醒,妇女儿童在遭受性侵、猥亵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选择沉默,只会助长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陈锦宏文/图)

标签:猥亵|短信挑逗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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