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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昨对货车闯禁令行为进行处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1-06 08:24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晋江中心市区及周边路段交通拥堵状况,1月1日起,晋江交管部门对部分货运机动车采取分路段、时段实施限行措施。

  1月5日,晋江交管一中队在市区万达灯控路口、竹树下灯控路口、宝龙酒店灯控路口等主要路口设卡,针对货运车辆闯禁令、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起,其中,违反禁令标志39起。

  限行措施包括:

  一、晋江市中心市区(双龙路以南、长兴路以北、和平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的区域内,不含上述路段)全天候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75吨以上(不含0.75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每天7:00至23:00期间,世纪大道(双龙路至晋光路段)、和平路(双龙路至社马路段)、泉安路(长兴路至晋光路段)、长兴路(和平路至世纪大道段)、福兴路(和平路至世纪大道段)、阳光路(鞋都路至和平路段)、湖光路(和平路至鞋都路段),禁止核定载质量为4吨以上(含4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三、每天11:00至23:00期间,鞋都路全段禁止核定载质量为4吨以上(含4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路段通行的,应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许可手续。 交管部门提醒,市区各主干道路口均已设立禁行标志,对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货运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蒋巧玲)

标签:货车|闯禁令|处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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