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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出首张"滴滴专车"罚单 或面临3万罚款

www.ijjnews.com   海西晨报  2014-12-26 10:23
  

  无租赁合同,无营运证,日前,交通执法部门查到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滴滴专车”。昨天,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开出首张“专车服务”罚单。交通执法部门明确表示,今后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或面临3万元处罚

  中高端的小轿车,起步价15元,上车还有免费的饮用水……10月以来,厦门的街头小巷出现了区别于出租车服务的“专车服务”,市民们通过打车软件就能召到他们。然而,专车是否为变相的“黑车”,一直饱受外界争议。

  专车问题经晨报多次报道后,11月中旬,厦门市交通局发出公告:严禁汽车租赁经营企业、私家车主使用手机软件从事非法营运。也就是说,汽车租赁企业和私家车主,在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借助“专车服务”的名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经过一个月的摸底调查,12月11日,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在邮轮码头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一辆利用“的表”计费的“滴滴专车”,该车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被罚“专车”是私家车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自10月份邮轮码头启用之后,黑车也转移阵地运营。本月11日16:00左右,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本田轿车形迹可疑,根据职业经验,执法人员怀疑这辆车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活动。

  本田轿车启动之后,执法人员一路尾随其至南普陀。就当乘客正打算用打车软件付款时,执法人员将车控制住。据了解,乘客使用的正是“滴滴专车”软件。

  是否能认定这辆车为“黑车”,执法人员还不能作出结论。目前,专车服务采用的是“租赁+代驾”的模式,即乘客通过专车软件向汽车租赁企业租车,同时通过软件向劳务公司请求代驾。仔细考究,法律上并没有禁止这一行为。

  不过,法律中却明确,私家车不允许挂靠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也不能提供驾驶服务。检查行驶证时,执法人员恰恰发现了这辆车为私家车,产权并不属任何一家租赁公司。从这点上判断,执法人员立即认定该车已经涉嫌非法营运。

  司机承认非法营运

  为谨慎起见,执法人员又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据私家车主介绍,他是通过微信群看到了“滴滴专车”招聘驾驶员的信息,招聘的公司是厦门滴程有限公司,公司地点位于五缘湾。与公司取得联系后,该公司给申请的私家车主一个测试账号,并对所有车主进行培训。

  车主只需要下载优打车客户端,用“的表”进行计费就能够载客了,成交之后,驾驶员分八成,滴滴公司分两成。在证据面前,该车主也承认自己涉嫌非法营运。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私家车通过手机从事非法运营的隐蔽性大,但他们仍会克服困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任何非营运车辆通过召车软件抢单拉客均会被列入打击对象。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厦门开出的“专车服务”首张罚单,处罚标准与其他非法运营的车辆相同。

标签:滴滴专车|执法人员|罚款|私家车
稿源: 海西晨报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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