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性暴力及同性恋间暴力等纳入立法
www.ijjnews.com  京华时报 2014-12-15 08:57
《反家庭暴力法》正在征集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最近,在朝阳区律师协会和反家暴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举办的研讨会上,50余名法律专家及律师提出30条修改意见,建议将性暴力、同性恋间暴力等纳入立法。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教授指出,反家暴进入立法轨道,其草案强调了经费保障、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告诫制度等,但是,草案还存在很多不足,“家庭暴力的定义应该扩大,把最重要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都纳入,”李明舜称,目前草案中尚没有将性暴力纳入,这对反家暴实践非常不利。
另外,李明舜指出,反家暴法草案中,最不合理的一条是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一定要依附于其他诉讼,“应该让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作为一个独立的解决家暴的方法,而不是必须依附诉讼才能执行。”
专家及律师们将目光还放在了保护家暴儿童方面,提出应对目睹家暴儿童加大保护力度。
此外,专家及律师们还就同性恋、同居关系间的家暴问题,以及在家暴预防及紧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热议,并逐一对家暴立法草案提出了30条意见建议。
标签:性暴力|同性恋|立法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我国首次专门立法防治家庭暴力2014/11/26
- 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确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4/11/02
- 专家谈我国网络立法:要从最佳实践经验中取经2014/10/22
- 美国白人同性恋女子起诉精子库错给其黑人精子2014/10/02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