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委常委会第103次(扩大)会议召开
抓重点 育典型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管理
晋江新闻网12月11日讯 昨日,晋江市委常委会第103次(扩大)会议召开。晋江市领导陈荣法、刘文儒、陈健倩、周伯恭、曾清金、王景星等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当前,晋江正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是现阶段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会议指出,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工作中,各镇(街道)和部门要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做好引导和跟踪服务;要抓好村领导班子培养,发挥一把手、带头人作用;在建设管理中抓重点,因地适宜做好规划部署,对环卫保洁、污水处理,沟渠水利、房前屋后绿化等方面要着重下工夫;注重培育抓示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
每年重点帮扶10个村
据悉,下一步,晋江拟在五方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工作。
在加强组织领导上,明确市、镇、村三级工作职责,不断健全市镇、镇村、村企等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晋江市领导“现场办公月”活动,持续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加大美丽乡村建设督促指导及考核力度。
在规范工程建设方面,由村级实施的预算造价1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须进入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招投标,由各镇(街道)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在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程监理等方面,为村(社区)提供服务。
在严格财务管理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所涉及资金须全部纳入村(社区)集体账户,由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在创新运行机制上,不断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发挥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作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综合性股份制改革试点,坚持建管并重,建立美丽乡村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多元筹资机制,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做事”。
此外,晋江市财政将继续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实行补助。重点培育一批可复制、可学习的一般村、重点村、美丽乡村示范村,每年选择10个有潜力、基础差的村,给予重点帮扶。同时,引导示范村(社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卫保洁项目的补助标准。
规范合同教师管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在聘用原则、合同教师待遇、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对合同教师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进一步规范合同教师聘用办法,通过资格准入的方式,取消“过渡合同教师”,符合条件的过渡合同教师聘为合同教师;提高合同教师队伍稳定性,聘期一般为3年;为合同教师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教师参照在编公办教师管理,在请假、评优评先、培训、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竞赛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对长期表现优秀、教学成绩突出的合同教师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照顾,在晋江连续任教五年及以上的在册合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参加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的晋江市公办教师招聘考试。今后在制定公办教师招聘方案时,建议争取上级支持,对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合同教师,单列公办教师招聘名额。
加强考核管理,实施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记者_陈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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