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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流动摊贩广用“黑气” 却尚未纳入监管范围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11-27 08:57
  

  闽南网11月27日讯  厦门再次发生餐馆燃气爆炸事件,让人们关注起燃气安全。

  前晚,海都记者走访发现,泉州市区的流动摊贩,几乎都使用黑气点所供的“私气”,燃气、钢瓶和气阀质量都无法得到保障。这些“一摊一瓶”的流动摊贩,几乎成了流动的不定时炸弹。而泉州市政、质监、安监等多部门以往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进行排查整治过程中,使用液化气罐的流动摊贩,却成了被忽视的一个群体。

  淮秀路路边,几乎每个摊点都有液化气罐

  【现象】摊贩多用“私气”称用多年“很安全”

  前晚10点,记者走访泉秀街沿街多条支路,路边的餐饮流动摊贩多达几十家。其中,除烧烤摊外,大多数热食类摊贩都使用4.8kg装的小瓶液化气。

  记者观察发现,不少气瓶罐体上印刷的字五花八门,其中不少已模糊不清。根据这些罐体上的字判断,有些罐体是从外地流入泉州的,而有些罐体虽然印有“泉州招商局石油气”字样,却另有油性笔写下的送气人手机号码。

  记者上前询问,这些摊主皆承认,所使用的液化气是“私气”,系“黑气点”所供。“生意好的话,小瓶的一周就要换一瓶,有些‘私气’能便宜10元,一年下来能省不少钱”,在东美社区,做铁板豆腐、土豆条生意的摊主赵大姐说,“‘私气’叫起来也方便,用完了,打个手机,最快十几分钟就送来了。”

  记者对摊贩们使用“私气”的安全性表示担忧,但众多摊主都对此不以为然。做福鼎肉片生意的林先生说,“厦门的燃气爆炸事件我听说了,不过我们这是室外,安全多了。而且这些气都用很多年了,一直没出事,所以我们都很放心。”

  罐体横放、泡水小贩用气多“昏招”

  除了气源不正规外,摊主们对液化气瓶的使用方法也颇让人担心。在数个摊点,记者都看到摊主将气罐横放,一名摊主声称,除了横放气罐外,在余气不多的情况下,他还有其他“妙招”,“摇一摇啊,热水泡一泡啊,都还能多坚持一阵”。

  据泉州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士介绍,液化气瓶避免倒置、横置使用,“气瓶如果起火燃烧,一旦倒置或横置,液体流出迅速膨胀,再被明火点燃,很容易引发爆炸”。

  该人士还介绍,使用热水浸泡液化气瓶,也是错误行为,“气瓶不能暴晒、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是极为危险的。”

  【监管】对流动摊贩用气从无监管整治先例

  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常年有多部门联合排查、整治,但流动摊贩的用气安全,是否有纳入部门监管?来自泉州各职能部门的回应,都表示流动摊贩所使用的液化气瓶,此前并无先例。

  泉州市燃气管理站隶属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该站副站长汪俊宁说,他们主要在于源头管理,虽然对于“黑气点”的整治常年进行,也取得一定成效。对于流动摊贩使用“黑气点”所供液化气,若要进行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液化气瓶罐体本身的监管,主要由质监部门特安科室负责。如今泉州正规、未过期气瓶都已编号纳入数字系统监管,而未编号气瓶是无法到正规气点补气的。记者咨询泉州市质监局和安监局相关科室人员,都被告知,此前对于燃气安全的多次行动,大多由市政府牵头,局限于各餐饮场所。

  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执法。记者就此咨询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陈辛生,他表示,在日常执法中,虽然曾有将液化气瓶作为经营工具没收的案例,但在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无权对摊贩所使用的非正规液化气瓶单独没收。

(海都记者 涂传之 吕波 文/图)

标签:流动|摊贩|黑气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郭婧婧郭婧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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