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华大男学生骑超标车被查 大呼被坑直言该查卖家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11-24 14:53
  

  昨日,路面民警在查车

  晋江新闻11月24日讯 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车停挂牌一年后,新买的超标车越来越多,很多挂假牌或套牌。昨日,鲤城警方采取了行动,一路到路面查车,一路则有刑警等10余人到店里调查。

  昨日两个小时,路面即查获19副假牌、套牌,加上无牌的,暂扣51辆车。

  路面行动,记者跟随采访,多个市民指假牌是从中山南路买来的。查处中山南路商家这组,警方没有让记者随警采访。昨晚6时许,鲤城公安发来通稿称,“现场没有查到假号牌和假行驶证。”

  昨日下午3点至5点,泉州交巡警支队联合鲤城交巡警大队及各辖区派出所,分9个卡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电动车假牌、假证、套牌等。

  下午3点半,记者在泉州市区钟楼岗亭看到,多辆电动车被拦下,检查行驶证,并一一核对车架号、电机号等。部分超标车看上去很新,询问发现均购于去年10月16日后,即超标车停挂牌后才买的。

  其中一辆被扣的电动车车牌号为“丰泽66216”。车主赖先生拿出合格证,显示品牌为雷霆王,出厂日期为今年10月。民警发现,该车牌原本对应的品牌与现有的不符。赖先生称,车是他上月花3000元在中山路买的,“连车牌一起买的,我刚从厦门来泉州打工,不清楚泉州已禁卖超标车”。

  自称在华大上学的男生小李,也是一脸茫然,直呼被坑。小李说,自己上个月到中山路买的这辆超标车,“卖的人没告诉我,我也不知道不能买这个车。”小李反问,“这个是店家的问题,该去查店家!”他的车牌疑似假牌,车被扣,人被带到派出所。

  另一辆车牌为“鲤城B2392”的铃木电动车车主曾先生说,今年5月在中山南路铭祥电动车行买了这辆车,买完后店家向他提供了一个卖车牌的电话。曾先生说:“打完电话,当天就有一个女的给我送车牌过来,花了100元,对方说,被抓到就是罚20元而已。”

  鲤城警方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调查12家电动车商店,暂扣电动车51辆,查处套牌假牌19副、假行驶证1本

  针对追踪报道,鲤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11月23日上午,吴志明局长召集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组织开展对电动车假号牌和假行驶证的打击行动。

  23日下午3点至5点,该局组织交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民警分9个卡点在辖区开展以查处电动车假牌、假证、套牌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鲤城警方共暂扣涉及的电动车51辆,查处假电动车号牌3副、套牌16副,假行驶证1本。同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庄金山对电动车假号牌和假行驶证的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同时要求交巡警支队和丰泽分局开展针对电动车假牌、假证、套牌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接下来,鲤城警方将加大对电动车假牌、假证、套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3日下午,鲤城公安分局组织刑侦大队、派出所十多名民警联合鲤城区工商局对电动车商家集中的中山街进行检查,加大对假电动车号牌和假行驶证的打击力度,现场没有查到假号牌和假行驶证。鲤城警方介绍,23日对先前记者暗访的涉及的多家电动车店进行调查,对电动车假号牌和假行驶证的来源进行深入调查,追查其源头和流向。

  泉州市鲤城公安分局吴志明局长表示,接下来,该局将联合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电动车商家的管理力度,加大对电动车假牌、假证、套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新闻连着看

  假牌怎么卖开的?

  ●今年9月,记者在泉州市中山南路暗访,发现有店面卖疑似假牌,即将线索向鲤城警方反映。警方称将调查,但迟无下文。

  ●11月20日,记者随机走访5家店,发现家家均卖假牌。和9月遮遮掩掩不同,此时已公开叫价。

  ●21日,首次曝光“假牌泛滥”。当天傍晚6时,泉州市鲤城刑警调查发现确有店家涉嫌卖假牌,但研究数小时,直至当晚9点记者截稿,警方称“找不到法律依据处理违法者”。

  到底有没卖假牌?

  ●泉州市东湖派出所路面民警称,从今年年初以来开始发现假牌增多,一个路口有时一天就查10多张。

  ●在多次行动中,被查的假牌或套牌车主,多指称来源是泉州市中山南路店面。

  ●21日,面对曝光,宝岛等多家车行、泉州市电动车协会均称有店家卖假牌,称是店员个人和制假牌假证者联系赚钱,并开除涉事店员。

  ●21日傍晚,泉州市鲤城刑警暗访取证,发现两家店涉嫌卖假牌,其中一家店出售假牌,立等可取。

  ●23日下午,泉州市鲤城刑侦大队、派出所10多位民警检查中山街,现场没有查到假号牌和假行驶证。

标签:电动车|行驶证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