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4-11-24 10:06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要建立报告制度,对纳入监督检查的事项,实行定期逐级上报;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即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相关工作建议。市、县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检查,同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事前、事中监督,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要求各地公开社会救助举报投诉电话,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信访工作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多渠道监督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争取将社会救助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成果运用,将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结果与分配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挂钩;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记者 潘园园)
标签:救助|机制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女子深夜驾豪车回家遭劫持 4名好心人热心救助2014/11/18
- 我国完善住房救助制度2014/11/18
- 福建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年提高至200元2014/11/13
- 【现代版“农夫与蛇”】好心救助他人 却被骗了14万2014/11/12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