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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男职工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费用由单位支付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4-11-11 15:09
  

  男职工也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所有单位都要为职工缴纳生育险职工个人不缴费

  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为本单位所有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另外,男职工本人也可享受生育保险中的待遇。【福建生育保险受益面扩大男职工可享受生育待遇】

  泉州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科员王行忠说,此次《意见》与以往生育保险的规定区别很大,相关条例已经自7月13日开始实行,围绕《意见》,之后泉州也将出台具体的贯彻意见。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生育险相关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支付

  生育保险就是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之一。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都要为本单位所有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前有很多单位投机取巧,总是赶在员工生育前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等到职工生育享受完生育保险待遇后,马上中断缴纳生育保险。”王行忠说,《意见》出台后,这种选择性缴费等不规范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不仅能规范行业,还能给职工更大的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或中断缴费致职工生育待遇无法享受的,其职工产假、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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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男职工|生育保险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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