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型城镇化规划 至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5%
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人员,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泉州城镇化因经济的飞跃而高速发展,2013年,泉州城镇常住人口达到514.98万人,城镇化率为6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87个百分点。然而,我市还面临着城镇化空间布局欠合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升等问题,城镇化发展必须进入质量与速度并重、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为此,我市近日出台的《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强化城镇化发展产业支撑等多方面谋划了未来几年泉州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定时期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5%的目标。针对这一目标,我市将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有序推进就地城市化,对市域内由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人员,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用地收益权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自主选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利用制度,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户籍注册、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等信息系统。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查询。
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将得到保障。《规划》提出,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持居住证的来泉从业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房保障方面,《规划》允许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建设住宅类或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
优化布局中心城市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根据《规划》,围绕“环湾、面湾、向湾”的中心市区发展战略,我市各个区域将根据自身特色推进城镇化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如鲤城区全面推进“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着力打造古城新区联动发展的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加强南北翼新城协调规划建设,如泉港区促进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城市功能向园区拓展、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构建要素匹配、功能齐备、服务完善的“产业—城市”复合体;加快发展城关建设,如德化县积极推进做强城关统筹城乡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改革试点,持续推动做大工业、做大城关、做大旅游。未来几年,泉州城市功能和产业配套将不断完善,“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的城镇规模体系将不断优化。
城镇发展上,引导小城镇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支持具有特色产业、生态魅力、历史文化积淀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各具魅力的特色镇。同时,选择若干区位条件好、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小城镇,实施扩权强镇改革,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把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作为小城镇改革发展的载体,培育“小城市”。
(记者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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