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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幼儿园“搭车收费”取消补助资格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1-06 07:49
  

  晋江新闻网11月6日讯  (记者_陈海勇)昨日,晋江市教育局对2014年度晋江符合财政补助政策的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学前班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时间截至11月12日。在此期间,晋江市教育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学生家长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等级评估、班生额、收费标准与公示情况不符的幼儿园、小学附设班。

  据了解,为扶持、规范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发展,晋江建立了财政补助制度:市级财政“对符合(普惠性收费)条件的一级、二级、三级、合格四个等级的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年补助250元、200元、150元、100元”“市级财政对完成登记注册手续(普费性收费)的小学附设学前班,核拨生均公用经费,核拨标准为50元/年·生。平均班生额低于30人的,按实核拨;平均班生额在30-39人之间的,按30人的标准核拨;平均班生额40人及以上者,不核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群众投诉、晋江市教育局实地抽查,发现青阳凤安幼儿园、梅岭智童幼儿园、龙湖英峰幼儿园、龙湖侨英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存在“搭车收费”情况;西园苏塘幼儿园、灵源语馨幼儿园、安海前林童心幼儿园、池店唐厝幼儿园、东石振东幼儿园、英林嘉排幼儿园、英林达德小学附设班、深沪狮峰幼儿园、深沪东垵幼儿园等班生额平均超40人。以上幼儿园、附设班,予以取消享受本年度财政补助资格。

  另外,2014年秋季升格为公办园的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班,本年度仍按原标准享受财政补助政策;2015年春季起,转为享受公办园补助标准。

标签:幼儿园|搭车收费|补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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