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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决策】小区电梯不安全 物业公司负首要责任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1-04 08:52
  

  晋江新闻网11月4日讯  小区电梯不“灵光”、电梯出现“衰老”等现象随着电梯使用率的上升,近年来成为小区居民挂在心头的事情。“本来坐电梯上下楼是种便捷的享受,现在反而成了一种心理负担。”在众多网友的吐槽声中,也有网友疑惑,小区电梯出现问题,第一时间要找谁啊?要真出个事情,谁来负责呢?是电梯生产企业、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还是业主啊?

  物业公司对小区电梯安全负首要责任

  “比如小区里的电梯安全,法律明确了使用者就是物业公司,物业对电梯安全要负首要责任。”据晋江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电梯使用的首要责任主体确定了,能够很好地避免出现以往电梯一有问题,各方推来推去的尴尬境地。

  不过,相关业内人士也表示,对于电梯安全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类型的问题,各方负的责任也有所轻重。比如保养质量方面问题,使用管理单位应协助和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按规定保养,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证维保质量,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于重大技术难题而维保公司无法独立解决的,维保公司应向电梯制造单位申请技术支持。如电梯维保单位不作为,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维保单位发证机构反映情况。

  此外,依照此前出台的《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在关系到责任主体等关键问题上,不同阶段也各有明确的负责人。比如针对一些安置房小区的电梯责任主体,在物业管理企业正式进驻前,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部门和所在街道要共同负责,综合协调解决电梯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拆迁安置小区向正常物业管理过渡,在正式物业进驻时,做好电梯的交接工作。

  要想电梯“长寿”维保少不了

  据了解,截止到今年11月,晋江电梯保有量达11480台,其中乘客电梯7654台、载货电梯3198台、自动扶梯及人行道589台,其他类电梯39台,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随着电梯呈增长的趋势,那么,电梯的养护、维保就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晋江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电梯的维护保养做得好的话,将有效减少电梯发生故障的频率,电梯使用寿命也会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5-8年。

  正是由于维保的重要性,晋江质监部门根据泉州的相关部署,在今年10月1日前,要求公共领域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全部开展维保情况公示。电梯维保单位应将维保公示卡张贴在电梯桥厢内的明显位置,并按期如实填写维保时间、维保人员、设备状态、维保单位和救援电话等信息。同时,要通过维保公示,作出安全承诺,承担义务和责任,树立品牌意识。(记者_林文婧刘莹莹)

  征集令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电子邮件、电话、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1)电子信箱:jjjyzj@yeah.net;(2)电话:市长专线电话(85612345)、晋江经济报热线电话(82003110);(3)微博: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官方微博;(4)微信: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公众账号。您的建议一旦入选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将获得500元奖励,同时还将评出若干优秀建议,给予100元奖励。

标签:电梯|物业公司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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