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强迫喊“大哥”不成砍伤两人 男子判刑七年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1-01 11:29
  

  晋江新闻网11月1日讯 (记者_王诗伟)“小孩儿,看到我还不喊我‘大哥’?还不喊!”见比自己小的男子不肯“尊称”自己“大哥”,22岁的杨某对其拳打脚踢,还挥刀砍向其他劝架的人。结果,这一冲动行为换来七年半的有期徒刑。

  黄某是受害者之一。据黄某回忆,去年12月上旬的某天傍晚,他和一位外号“小孩”的小老乡(90后)在陈埭鹏头村一家饭馆吃饭。突然,一脸不悦的杨某走进了这家饭馆。杨某看到“小孩”后,便上前质问“看到我,还不叫我大哥”。“小孩”没有搭理杨某,这让杨某火冒三丈,上去一拳打在“小孩”脸上,并准备离去。

  看到老乡被打得鼻血直流,黄某站了出来,扯住了杨某衣领。杨某要求黄某放手,黄某并未放手,而是质问杨某的行为。不料,杨某从衣服里抽出一把菜刀砍向黄某。黄某及时闪躲,但肩部和手臂还是被砍伤。手无寸铁的黄某只好转身往饭馆外面跑,杨某则拿着菜刀追。追出不远,村里的联防队员看到了这一幕,上前将杨某制服。但联防队员李某被砍伤。

  杨某挥刀砍伤两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一审判处杨某七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